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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學習材料(一)
- 來源: 時間:2017-04-14 16:51:13 [ 打印 ] [ 關閉 ]
- 新國家安全法明確的11個領域任務及其中亮點
構建集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體的國家安全體系。以法律形式確立總體國家安全觀。
看點:
從法律層面讓外商投資規則更加清晰;第一次明確了“網絡空間主權”這一概念;為太空、深海和極地等新型領域國家安全提供法律支撐;將每年4月15日定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1日表決通過了新的國家安全法。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29號主席令予以公布。法律對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等11個領域的國家安全任務進行了明確,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新國家安全法共七章,對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與職責,國家安全制度,國家安全保障,公民、組織的義務和權利等方面進行了規定。“當前,我國國家安全形勢日益嚴峻,面臨著對外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對內維護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雙重壓力,各種可以預見和難以預見的風險因素明顯增多,非傳統領域安全日益凸顯。”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國務院法制辦國防政法司司長吳浩表示,為了應對國家安全新形勢,制定這樣一部綜合性、全局性、基礎性的法律十分有必要。
該法明確了國家安全的定義,即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于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此外,國家安全法里面第11條規定“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第40條中提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同時,新國家安全法將每年4月15日定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新國家安全法五大亮點:
亮點一:首次納入非傳統領域安全新國安法在總則中明確了國家安全、總體國家安全觀、國家安全領導體制等概念。
“與傳統的安全觀不同,新的國家安全觀還包括非傳統領域的安全,目標是構建集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等于一體的國家安全體系。”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說。
王振民認為,中央的決策就是為了應對國家面臨的安全挑戰,將總體國家安全觀法律化、制度化,構建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是制定新的國家安全法的目的。
亮點二:外商投資規則更加清晰
新國安法強調,國家維護國家基本經濟制度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保障關系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重點產業、重大基礎設施和重大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重大經濟利益安全。
王振民說,建立這一審查制度是必要的,以前的審查主要依靠行政措施,沒有上升到法律層面。很多國家都有相應經濟審查制度的法律措施,實行這一制度并非表明我們不歡迎國外投資、放慢對外開放的步伐。對外商投資企業來講,這一制度的設立意味著規則將更加清晰明確,為我國外商投資,包括中外貿易創造了更加健康有序的環境。
亮點三:中華文化安全獲國家法律保障
法律明確,國家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防范和抵制不良文化的影響,掌握意識形態領域主導權,增強文化整體實力和競爭力。
文化安全屬于國家安全觀中的非傳統領域。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國際法所法治戰略研究部主任李忠認為,文化安全主要包含兩方面,一方面是強調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另一方面也是指中華文化的安全,中華文化是人類共同的文化財產,不能被西方文化所取代。
亮點四:首次明確“網絡空間主權”概念
新的國安法規定,國家建設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并加強網絡管理,防范、制止和依法懲治網絡攻擊、網絡入侵、網絡竊密、散布違法有害信息等網絡違法犯罪行為,維護國家網絡空間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這部法第一次明確了‘網絡空間主權’這一概念,這可以理解為國家主權在網絡空間的體現、延伸和反映。”王振民說,這個原則既是我國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也是參與網絡國際治理合作應該堅持的原則。
王振民說:“中國境內的網絡屬于國家主權管轄,我國有權對境內的互聯網通過立法、司法進行管理。”
亮點五:涉及太空、深海等新型領域
新的國安法規定,國家堅持和平探索和利用外層空間、國際海底區域和極地,增強安全進出、科學考察、開發利用的能力,加強國際合作,維護我國在外層空間、國際海底區域和極地的活動、資產和其他利益的安全。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說,我國在外層空間、國際海底區域、極地等領域開展科考、資源勘探和開發利用,有利于人類的發展。事實上這些領域不屬于任何一國,需要全人類的共同努力。